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检察院批捕时间为多长时间?

检察院批捕时间为多长时间?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407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如果向检察院进行提交批准申请之后,检察院在七日之内未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果公安机关被下达不予批准的决定,那么要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下达批准决定,但是没有拘留犯罪嫌疑人的话,应在第一时间之内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归案。

检察院批捕时间为多长时间?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批捕是由检察院来进行下达相关指令的,但是是由公安机关搜集完证据之后,交由检察院来进行审查批捕,检察院确定证据充足之后,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然后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是否证据充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