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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最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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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8814人看过
导读:对于房产继承过户的最新政策是,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继承遗产房,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不需要缴纳契税,根据司法部的相关规定,遗产房过户登记的过程取消了公证的这一环节,持遗嘱,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材料,证明本人是继承人的即可办理过户。
房产继承过户最新政策有哪些

一、房产继承过户最新政策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五)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遗产房过户不再需要办理公证。

二、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房产继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虽然法定继承人之间办理遗产房过户登记不需要交契税,但仍然需要交纳印花税房产证工本费等相关费用。没有遗嘱的,继承人之间要先协商确定了遗产方的继承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因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房管局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有继承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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