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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案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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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042人看过
导读: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案代理词应该首先写清楚接受委托的基本情况之后,就是关于具体的案件代理词作出明确的说明,比如说关于本案的事实问题,还有就是关于被告违约的情况。最后还需要签字确认。
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案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一、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案代理词怎么写?

审判长、审判员

受原告希##电器厂的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创##灯饰厂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在对于本案的有关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关于本案的事实问题

本案的基本事实在法庭调查中已经查明,在此作一个简要的总结,查明的事实当中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家居创意照明产销合作协议书》(简称协议)。《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双方联营合同关系成立,受到法律保护。

同年3月份,双方共同确认了合作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并由原告制作《产品目录》(《希##灯饰家居创意照明条例》)彩色宣传图册,对合作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具体联营操作:由原告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点,以“希##”名义同客户签订订货单。原告将订单信息汇总,并通知被告。被告按照订单指示的合作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及收货人,以“希##”名义在中山境内办理货物托运,供货给客户。

三)被告库存不足,供货不上,无力满足原告的销售需求。其中,头两个月差额为138385.77元,占订单总额(175806元)的78.7%。2006年4月差额为6723.54,占订单总额(11330.80)的59.3%。联营至被告严重供货不上,构成根本违约。

四)在联营期间,被告从未依《协议》约定开发新产品。(新产品是指被告在联营之初双方确认的《产品目录》外开发的产品。)

五)被告在联营之初曾向原告借款20万元,同年10期满后一直无力归还。经多次催讨,至今未还。

关于被告的违约问题

一)联营中被告供货严重不足,构成违约。

原告“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遍布全国完善的销售网络,被告正是看中这点才选择原告作为灯具产品的联营合作方。并签订《产销协议》。

《协议》第2条约定:“合作产品由乙方负责开发生产,甲方负责销售-------”第5条约定:“甲方(原告)应保证每月销售乙方(被告)业绩人民币30万元以上,惟乙方应保证每季度至少开发10个新产品,甲方(原告)连续4个月销售业绩未达30万元,乙方(被告)可以另行开发经销商。”这就表明:1、被告强烈要求原告尽职销售。(销售越多越好)2、为配合销售,被告每季度开发新产品10个以上。3、原告销售业绩未达30万元,连续4个月以上,被告可另行开发经销商。

二、阴阳合同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最终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法院态度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土地方面的合同效力问题应当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签署,一旦签署了合同内容就需要严格的履行。当然了,对于发生纠纷之后,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由律师书写书面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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