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医疗事故责任推定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责任推定相关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75人看过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师傅解释规定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比如医疗事故中相关的医护人员主观状态中,相关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也要负责,责任人是监督和管理上的责任,这种情况采用推定责任的形式。
医疗事故责任推定相关规定?

一、医疗事故责任推定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而,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对医疗事故赔偿实行过错推定,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医疗事故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医疗活动中的过失。首先,医疗过失表现在负有诊疗护理职责的医护人员主观状态中。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人,也应具有过失,但这种过失是监督、管理不周的过失,采取推定形式。其次,医疗过失只包括过失,不包括故意,如果在医疗过程中故意致患者损害的,则构成伤害罪或者杀人罪,不能再以医疗事故对待。医疗过失的形式,既可以是疏忽,也可以是懈怠,总之都表现为对自己应尽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二、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推定

第一,分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时间顺序。作为原因的违法行为必定在前,作为结果的损害事实必须在后。违背这一时间顺序性特征的,为无因果关系。

第二,区分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客观的、合乎规律的联系。确定其间的因果联系,可以借鉴有关学者的盖然性学说,即在案件中,如果在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盖然性联系,则应解释在法律上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人,也应具有过失,但这种过失是监督、管理不周的过失,采取推定形式

在医疗事故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推定中,要推定有没有因果关系,首先要分清违法的行为和损害事实的时间顺序,如果损害的事实在违法行为的前面,那么就没有因果关系,还有就是损害和违法行为期间是否客观和合乎规律的联系,来推定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医疗事故责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责任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责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