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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由驾驶员和收货人签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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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625人看过
导读:汽车货物运输合同不是跟驾驶员和收货人签订,承运人跟委托运输货物的人签订,合同的订立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办理。在运输的过程中造成了货物的损失,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要求理赔。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由驾驶员和收货人签订吗

一、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由驾驶员和收货人签订吗?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委托人与承运人签订货运合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运输环节:

1、运输 使用设施和工具,将物品从一个点向另一个点的物流活动。

2、库存 库存控制:对库存数量和结构进行控制分类和管理的物流作业活动。

3、包装 包装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面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4、搬运 搬运是在同一场所内,对物品进行水平移动为主的物流作业。搬运是为产品的货物运输和保管的需要而进行的企业。

5、流通加工 流通加工是物品在从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分割、计量、分拣、刷标志、拴标签、组装等简单作业的总称。

6、信息管理 对于物流有关的计划、预测、动态信息及有关生产、市场、成本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使物流活动能有效、顺利进行。

二、运输索赔的范围是什么?

从理论上讲,除了不可抗力、货物内存缺陷及托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承运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但因运输惯例、相关的国际公约、海商法均规定了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免责事项,因此,进口商向承运人索赔的范围大大受限。通常情况下,只有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坏,进口商才能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

(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

(4)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调节货舱温度导致货物腐烂、受冻等损失。

(5)货物水渍损失。除共同海损外,货物遭受海水浸泡而失去使用价值等。

(6)不合理绕航或变更航程导致的损失。如触礁、沉没、互撞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7)不按规定将货物装于甲板而致损。如承运人擅自将货物装于甲板上,而使货物致损等。

(8)其他不能免责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委托人跟承接货物运输的人签订了货物运输的合同,在货物受到损害后可以要求运输方进行索赔,在索赔的问题上双方有争议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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