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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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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962人看过
导读:专利纠纷的第一审基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因为侵犯专利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

一、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比较多的,如果是专利上诉案件,一般由设在北京知识产权法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

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

第二条 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案件:

(一)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二)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对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再审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六)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管辖权争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二、解决专利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1.专利权是指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权利人对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专有和独占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2.专利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维权方式。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方式:第一是协商解决,即侵权纠纷发生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是提起诉讼,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种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的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和承担专利管理的其他政府部门和组织。

3.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的部门来处理时,则管理专利的部门必须处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断,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调解。

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管理专利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在对纠纷进行处理时,可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专利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所以经常被侵权。专利侵权一般分为三类:生产侵权、经营侵权和间接侵权。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存在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侵权,而只是对制造活动的生产侵权。间接侵权的成立往往涉及一定程度的共同意图或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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