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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待遇不发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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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5014人看过
导读:遇到单位不发放工资待遇的可以到劳动局举报,医院的临时工和正式工是一样的,单位都不能够无故拖延或者是不发放工资,如果是拖欠的工资不多的,去劳动局举报要求发放工资即可,如果是拖欠的工资待遇金额比较大的,申请劳动仲裁。
医院临时工待遇不发放怎么办?

一、医院临时工待遇不发放怎么办?

医院临时工待遇不发放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也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发放工资,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权,如果拖欠工资比较少,并且工作时间很短,手里没什么证据的,建议直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即可。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发放工资待遇的,都可以到人力资源局去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拖欠的工资不多的,建议举报要求单位发放工资,在举报后单位还不发的可以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一开始就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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