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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几个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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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2 · 3388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一个三十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当中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而且自婚姻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天之内可以反悔的,也就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几个三十天?

一、离婚冷静期几个三十天?

离婚冷静期一个三十天,协议离婚时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协议离婚增加的内容,申请离婚30天后,要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议的反悔法律后果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民政局离婚备案后,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的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就双方虽已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并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则该协议并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

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一年内进行反悔,则可以要求向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进行重新处理。但若法院查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相应的驳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离婚冷静期目前是在全国各个地方都是适用的,并且离婚等信息是属于30天的时间,30天之内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都是完全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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