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根据规定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根据规定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635人看过
导读: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是原告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法院受理后把诉讼状的副本送给被告,被告准备答辩状,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开庭的时间及地点,双方准时参与庭审,遵守庭审秩序,并等待判决结果。
根据规定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一、根据规定离婚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诉讼离婚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若夫妻感情破裂,只有女方或男方才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权利,起诉离婚时,应根据本人的诉讼请求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不够充分是有可能会败诉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