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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有取保候审是不是说明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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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170人看过
导读:我国没有取保候审不是说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情节不严重,没有取保候审只是说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或者是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我国没有取保候审是不是说明不严重?

一、我国没有取保候审是不是说明不严重?

没有取保候审并不能说明不严重,取保候审与案件情节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没有取保候审说明一般不符合取保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定为存在社会危险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情况是需要由司法机关应当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那么司法机关是不会批准取保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举报,举报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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