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设置黑广播量刑标准是什么?

设置黑广播量刑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363人看过
导读:设置黑广播量刑标准是:达到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3-7年有期徒刑,对于单位犯罪的,可以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有关人员来进行处罚,未达到立案的可以行政处罚。
设置黑广播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设置黑广播量刑标准是什么?

设置黑广播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无线电基站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置固定无线电台(站)的,事先还应当经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设置、使用特别业务的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电台执照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的规定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一安排,保证无线电台(站)必要的工作环境。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和分配,并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国家无线电管垮理机构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配。

国务院有关部门指配的电台呼号,应当抄送无线电台(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的船舶电台呼号,应当抄送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遇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临时动用未经批准设置使用的无线电设备,但是应当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无线电台(站),经批准使用后,应当按照核定的项目进行工作,不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确需变更项目的,必须向原批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无线电台(站)停用或者撤销时,应当及时向原批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凡违反上述关于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规定的行为,均构成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

设置黑广播的行为,其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通信上的犯罪方式,需要根据基站设置的数量,以及有关利用伪基站进行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以行政处罚来处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