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节假福利 > 产假 > 辽宁晚育陪产假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辽宁晚育陪产假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2-19 22:02:10 浏览:698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辽宁晚育陪产假陪产假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增加产假60日,并且配偶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辽宁省出台的有关文件来执行,避免造成了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辽宁晚育陪产假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一、辽宁晚育陪产假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辽宁晚育陪产假陪产假规定是,是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满足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需求,促进计划生育。

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它规定

第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已满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通知其在3个月内办理婚姻登记;逾期未取得婚姻登记证明的,按照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第二十条 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按照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怀孕的妇女,由本人自愿选择医学措施终止妊娠。不终止妊娠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服务:

(一)领取非卖品的避孕药具;

(二)参加孕情和宫内节育器检查;

(三)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输精管结扎、皮下埋植避孕剂和人工流产术、中期妊娠引产术;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六)与第(三)项至第(五)项有关的常规医学检查;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列入财政预算。具体管理及支付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对于辽宁晚育倍产假以及产假的具体规定,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还是可以享受到规定的待遇的,用人单位如果未执行上述待遇标准的,是属于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可以仲裁并要求赔偿。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节假福利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