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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育产假规定多少天?

时间:2024-02-27 05:48:11 浏览:298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一般情况下晚育产假规定是98天普通产假加30天晚育假,也就是说晚育的产假加起来一共有128天。所以在怀孕生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看公司给的产假是不是这个时间,如果不是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标准放产假。
宁波晚育产假规定多少天?

宁波晚育产假规定多少天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 30天(生育假)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放产假的时候一定要更加注意,因为很多公司都不会给孕妇放足够的产假,但是我们国家是有规定,要求放那么多假的。所以这个时候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公司按规定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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