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高空坠物 > 高空坠物举证家中没人怎么办?

高空坠物举证家中没人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579人看过
导读:高空坠物举证家中没人的话,那么也是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的过错,如果确定找不到任何的直接证据,那么就需要依法的赔偿,在赔偿之后如何找到证据的话,那么就可以向责会人追偿。
高空坠物举证家中没人怎么办?

一、高空坠物举证家中没人怎么办?

高空坠物举证家中没人还可以收集其它的证据来进行追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高空坠物最先就要找到侵权人,但侵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的过错,而且此证据也获得认可,那么就可以不用承担,反之,如果没有找到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自己的义务,所以,自己的权益就需要由自己来保护。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高空坠物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高空坠物最新文章

遇到高空坠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