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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偿还丈夫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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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196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偿还丈夫的债务要由双方协商而定,如果妻子同意用夫妻共同房产偿还一方债务的,则可以进行偿还处理的,否则只能对丈夫所有的一半房产产权来偿还相关债务。
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偿还丈夫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偿还丈夫的债务?

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偿还丈夫的债务要由双方协商而定,一般情况下对于丈夫个人债务可以由丈夫所有的一半房产产权来偿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共同房产来偿还,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民法典》对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共同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拥有,而对于丈夫的债务属于一方债务,一般情况下只能由丈夫一方承担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而定,相关事项属于民事行为,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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