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595人看过
导读:云南省征地抵偿规范要依据当地征收农用地的地盘抵偿费、安顿补贴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过制订发布区片综合地价断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该当综合思索地盘原用处、地盘资本前提、地盘产值、地盘区位、地盘供求关系、生齿和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等要素,并最少每三年调剂或者从头发布一次。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

(二)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

(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办理。

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被征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补助费付给本人外,其余费用归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专款用于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以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征地类型的不同来进行分别计算的,同时如果被征用土地上有树苗等经济作物还需要有相应的补贴,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被征占之后,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标准。具体要求根据当地的条例领取,且征用土地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且所给的补偿费用应该满足当地的补偿标准,且补偿标准每三年重制定一次。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