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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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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619人看过
导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在书写的时候需要注明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的目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需要履行的职责、发生纠纷后由谁来承担责任、以及具体采取什么方式来承担责任等的内容。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一、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1、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2、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杆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 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泻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吸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

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作文。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4、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5、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6、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 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7、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8、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9、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务处批准,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10、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标,欺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11、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骖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12、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 转科均负有。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3、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 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15、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16、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_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17、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泻护理记录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作文。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8、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佚。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

19、严格执行病人入、出院指征,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养、严格执行转院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

上述十九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负责。

院领导(签字):

科室:

科主任(签字):

日期:

二、医疗事故发生后须承担什么责任

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对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注意义务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就违反了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3、刑事责任:《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医疗纠纷的发生概率还是比较频繁的,有些医院为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可能会制定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此类责任书的制定,可以提高医疗人员的责任意识,这无疑对维护患者的权益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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