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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出轨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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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4426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未对出轨行为进行认定,法律上也并不认定出轨为违法的情况,相关情况是可以由一方举证作为离婚的法定依据的,另外如果达到了婚姻过错的行为,是可以对过错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出轨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出轨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对出轨进行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只对离婚过错方进行了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离婚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离婚的具体情况认定,出轨行为并不属于违法的情况,但涉及可以认定其在婚姻的存续关系上存在不道德的行为,如果出轨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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