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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带着女儿重婚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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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295人看过
导读:母亲带着女儿重婚在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重婚罪,对此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前提必须是符合我国《刑法》当中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否则不需要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
母亲带着女儿重婚如何处罚?

一、母亲带着女儿重婚如何处罚?

母亲带着女儿重婚在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找小三属于犯重婚罪吗

找小三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罪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方有妻、女方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重婚罪必须与小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结婚包括形成事实婚姻,那才能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悄悄的偷偷地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能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重婚行为,需要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来对此进行惩罚,但并不是所有的出轨现象都是属于重婚罪的,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程度的判断的,比如说有配偶,但是再和他人登记结婚的,这就是属于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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