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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加班费按最低工资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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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6066人看过
导读:算加班费按最低工资算肯定是不合理的;一般加班工资的计算都是会按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基数来进行支付;正常的工作时间延长的话,就会按150%计算,休息日会按200%计算;节假日按300%计算。
算加班费按最低工资算合理吗?

一、算加班费最低工资算合理吗?

不合法的。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班工资1.5倍怎么算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三、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

1、加班费属于劳动法中的工资范畴。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费一般是针对于超出了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才会给予的,而对于这笔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不能按最低的工资基数来进行支付,是必须要按实发的标准来进行计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劳动法的标准来进行实施,不然就会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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