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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遗嘱子女需要在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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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995人看过
导读:父母立遗嘱子女不需要在场,这是由于只要公民是财产的合法持有人,且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该公民就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来独立的订立遗嘱,也就是说订立遗嘱的时候,并不需要告知自己的子女,若采取的是自书方式订立遗嘱,甚至不需要告知任何其他人。
父母立遗嘱子女需要在场吗?

一、父母立遗嘱子女需要在场吗?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即开始生效。

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条件,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法定可以选择的订立遗嘱的方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由于订立遗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故此公民订立遗嘱的时候并不需要有继承人在场,甚至遗嘱订立之后,也并不需要告知继承人。若订立的遗嘱有效,那么在公民死亡之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置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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