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房屋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吗

房屋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3349人看过
导读:产权人不能驱赶有居住权的人,设立居住权的时候通常都签订了书面合同,即使是房子的产权发生了变动,并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法律效力。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居住权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
房屋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吗

一、房屋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吗?

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若没有正当理由,产权人无权驱赶有居住权的人,比如在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承租人就有权利居住在承租房中,除非承租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有不可抗力因素,才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人身侵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人身侵权最新文章

遇到人身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