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超过如何申诉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超过如何申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433人看过
导读:一般的期限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是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15天,整个过程不超过65天。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超过如何申诉

一般的期限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是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15天,整个过程不超过65天。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劳动仲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