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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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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560人看过
导读:犯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严重,因为触犯该罪名,按照我们国家《刑法》151条的规定,需要对此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犯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严重吗?

一、犯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严重吗?

犯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严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珍贵动物”是指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在世界上已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属于我国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主要有大熊猫、金丝猴、白唇鹿、扬子鳄等一百多种动物;属于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主要有丹顶鹤、白鹤、天鹅、野骆驼等,珍贵动物的“制品”,是指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客体要件。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根据立法原意,是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因此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在我们国家相关的海关管理秩序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国家重点所保护的一些物品是不能够随意的出入境,否则将会构成相关的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说我国《刑法》151条就明确规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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