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预查封前买卖房屋能否阻止债权执行?

预查封前买卖房屋能否阻止债权执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315人看过
导读:预查封前买卖房屋房屋是可以阴止债权执行的,对于预查封的情形就等同于已经查封,对于查封之后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任何的买卖,如果当事人对于查封有任何异议的,那么是可以申请重新审查。
预查封前买卖房屋能否阻止债权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房屋予查封的,予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查封,法院查封后是可以阻止执行房屋偿还债务的。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1、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2、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3、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未办理预查封续封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当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因支付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买卖房屋一般是针对于没有任何债务纠纷,以及没有被查封的情形才可以正常的交易,而对于预查封的房屋虽说没有进行查封,但对于其效力已经等同于查封,所以,对于在查专卖店前进行交易是可以阻止债权的执行,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 预查封前买卖房屋能阻止债权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房屋予查封的,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查封,法院查封后是可以阻止执行房屋偿还债务的。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2024-02-23 1476次阅读
  • 2023.03.12 2674次阅读
  • 查封登记,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情况在土地登记簿傻上加以记载的登记。预查封登记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尚未取得产权登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作出查封裁定,在取得权属登记时,转为正是查封。
    2024-02-23 1116次阅读
  • 2023.03.02 1555次阅读
  • 预查封,通常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尚未进行权属登记、但将来可能会登记的房产实行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性登记措施。预查封的效力如下:被执行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应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2024-02-27 1069次阅读
  • 2023.03.08 3342次阅读
  • 关于执行异议裁定能否解除查封,我们提出以下看法。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等均为保全措施,非处置性强制行为。 其次,现行法律明确了解除这些措施的条件,且需得到原告或申请方的同意。 因此,法院应审慎考虑是否继续冻结。 综上,执行异议裁定并不直接解除查封,但可根据特定情况审慎处理。
    2024-03-14 839次阅读
  • 2023.03.01 1643次阅读
  • 一般情况下,先执行民事查封。查封是指执行法院剥夺债务人对其特定财产的处分权,由国家取得处分权的执行行为。查封的效力主要在禁止债务人对执行标的物的处分,债务人对于查封物不可以有转移、设定负担、或其他有碍执行效果的行为。
    2024-02-29 949次阅读
  • 2023.03.12 213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