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时间:2024-03-03 0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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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比例由5%到12%不等,最高缴纳比例是12%,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北京市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参考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最高缴纳基数是月工资的3倍。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北京居民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综上所述,在北京工作的员工,企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公积金的月缴纳额是根据基数和比例来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最高是12%,个人和企业各自承担一半。职工在购房、装修或者有其它合理的原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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