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在先著作权在后会有冲突吗?
商标注册在先著作权在后是有冲突的,因为著作权不可以对抗商标的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即已存在并合法有效的权利。同时,当出现不同主体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同日申请相同近似商标,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情形时,《商标法》亦对在先使用商标提供保护,所以著作权是不可以对抗商标权的在先权利的。
二、申请注册商标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三、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
1、独创性
独创性也可以叫做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
不具备独创性,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
2、合法性
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 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其实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条件是,作品是具有独创性的,如果商标注册在先,那么作者在设计作品的时候,就不能侵犯到商标权的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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