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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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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9194人看过
导读: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损害商业信誉罪、串通投标、合同诈骗、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罪等,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况来进行定罪判决处理的。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哪些?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哪些?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等。

二、《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犯罪种类来进行适用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市场经济损失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和量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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