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房产证?
时间:2024-02-25 1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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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房产证,农村的住宅虽然是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是只有经过批准的宅基地当中建筑的房屋,它是属于非法的占地,不能够领取到板当中所规定的房屋产权证明。并且也不可以到国土部门来进行相关证明的发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房产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房产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体土地使用权完全是可以使用的,也可以领取到相关的证明文件,但是如果在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不能够领取到房产证,它是属于小产权类型的房屋,当事人并不能够拥有完全的产权。这在法律当中也明确的指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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