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提起民事诉讼费应该谁出

提起民事诉讼费应该谁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108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费通常都是败诉方承担的,但是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如果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这种状况,诉讼费的承担问题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和解处理的,诉讼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提起民事诉讼费应该谁出

民事诉讼费一般情况下都是败诉方承担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第三十七条 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虽然大多数的诉讼费是败诉方承担的,但诉讼费的承担问题也得根据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比如原告起诉以后又撤诉的,原则上诉讼费就是原告自己承担的。还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也不一定是败诉方承担。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判决执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