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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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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068人看过
导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自首行为包括逃逸人主动到公安部门交代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的,委托别人或者打电话到公安机关供述相关犯罪事实的,逃逸以后中途又折返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哪怕是在亲朋好友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的,都可以认定成自首。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一、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二、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对于肇事逃逸的驾驶员来讲,如果当时喝了酒,是在酒醒以后又到公安机关去自首的,但是自首的时候没有交代喝酒的这一犯罪事实,这就不能被认定成自首,自首必须是如实的交代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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