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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羁押的性质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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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808人看过
导读:拘留和羁押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严格的来说,拘留是在没有逮捕以前,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羁押的话,是在人民检察院已经批捕了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给关押起来,但刑事拘留的时间也可以折抵刑期的。
拘留与羁押的性质一样吗

一、拘留与羁押的性质一样吗?

拘留和羁押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其实,拘留等于也是羁押了犯罪嫌疑人,但是羁押除了刑事拘留以外还包括逮捕,刑事拘留跟逮捕的法律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因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说明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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