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2992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明确劳动合同当中必须是具有一些条款,比如说用人单位的一些名称,还有住宿以及相关的主要的负责人,劳动者的一些基本信息以及劳动的期限和劳动的工资报酬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是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条款的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

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全面、具体,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不同于服务期。一是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服务期则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二是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无需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即可约定,而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三是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服务期可能短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四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照服务期条款约定关于服务期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进行签订的,对于双方当事人是关于劳动方面的一些事项作出合理的约定。这份合同将这些必要的条款予以约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具有保障性作用的。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效力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