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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子女已成年能参与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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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233人看过
导读:成年子女已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这是由于子女对于父母的财产并没有贡献,即使是对于那些子女在参加工作之后,将自己的收入交给父母保管的,也只能是父母将属于子女的那部分财产返还给子女。
离婚财产子女已成年能参与分割吗?

一、离婚财产子女已成年能参与分割吗?

1、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2、离婚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法律也没有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具体地讲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离婚后无住处的;

2、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

3、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4、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对于夫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子女自然不能参与分割。但要是属于家庭财产,其中又包括了子女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首先要区分出子女所有的财产和夫妻的财产,之后再对夫妻财产中属于共有的部分作出分割,并将属于子女的财产返还给子女个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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