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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签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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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759人看过
导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3、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对方不签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

一、对方不签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

必须配合交通部门调解,否则,不到场。交通部门可以结案,并记录在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何效力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三、签订交通事故调解书后对方反悔怎么办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契约的性质,但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调解书非出现法定事由、非依法律程序不得撤销。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该条明确了调解书可以撤销的两种情形,第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第二是调解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出现这两种情形,调解书才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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