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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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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3245人看过
导读: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犯罪结果不一样,犯罪状态不同,判刑标准不同,故意杀人未遂说明受害人没有死亡,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经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是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杀人未遂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故意杀人未遂案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司法实践中,有一部分民众认为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法院就会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其实故意伤害跟故意杀人是两个不同的罪名,犯罪行为的未遂和既遂状态从犯罪结果上也很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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