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和被监护人户口可以吗?
时间:2024-03-03 0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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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发生的,因为由于一些原因可能子女和父母的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但是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并且法律并未规定父母和子女的户籍必须在一起。但是只要父母在世或者未失踪即使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一、监护人和被监护人户口可以吗?
意思就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比如孩子户口在爷爷奶奶那,不跟父母是同一个户口本。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注:父母是未成年字母的第一监护人。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唯一也是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去世或者是失踪的话,那么子女的监护人将回转移到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但是子女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担任子女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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