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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摔倒不属于医保也不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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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3025人看过
导读:下班因为骑车摔倒,主要是因为自己的责任,所以不认为是工伤,所以不能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关于工伤赔偿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但是单位也要承担部分。
骑车摔倒不属于医保也不属于工伤吗?

骑车摔倒不属于医保也不属于工伤吗?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与用了什么社保卡治疗无关,按是否本人主要责任确认。骑车摔倒本人应当负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下班后受伤,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医保保险可以询问医院的主诊医生或者护士。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是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这样如果发生一些工伤,或者是其他的疾病,可以通过社保的内容,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就可以免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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