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违约 > 关于离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关于离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737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违约离职应赔偿劳动用人单位的招收录取费用、造成的实际损失,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保护劳动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离职前应该积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才能转移档案和社保。
关于离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离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时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进行办理。协商离职办理,避免这类违约金的产生。用人单位还可以举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确保不会因为员工的离职对自身造成损失。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违约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违约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违约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