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交警委托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交警委托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0101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并不一定要交警委托处理,可以直接由当事人向司法部门或者指定的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来申请伤残鉴定,具体情况下在得出伤残鉴定等级后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交警委托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交警委托吗?

不一定需要交警委托处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二级伤残鉴定等级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不同的伤残部位以及伤残程度,所鉴定的伤残等级都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事故类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交通事故类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