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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起诉原告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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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4090人看过
导读:辩护词的写法一般都是写完标题以后,是对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尊称,简明扼要的交代一下当事人作为辩护人的合法依据,对房屋漏水案件的准备工作和基本辩护观点,正文按照自己的想法把辩护意见写出来,结尾的部分要做一下总结,并标注清楚辩护人的名字。
房屋漏水起诉原告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一、房屋漏水起诉原告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尚_______之父尚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为被告人尚______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尚________同意,为其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一案进行辩护。

在庭审前,我会见了被告人尚________,并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和证据,对本案的案情有了全面了解。现对被告人尚_______的量刑问题和给被害人李________的经济赔偿问题,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民事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害人李 _______对发生的损害由于有过错,对案件的起因有过错,因此,他应当承担一半的经济责任,从而应当减轻被告人尚________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两点意见,请人民法院在量刑和决定赔偿数额时,给予充分考虑。

辩护人: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三十四条,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第三十五条,一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的房屋漏水纠纷应该属于民事纠纷,原告要向法庭提交的是代理词,被告向法庭提交的是答辩状,辩护词通常是针对刑事案件的。但答辩状,代理词或者是辩护词,实际上写法格式都大同小异,但总归都需要对案件有了详细的了解,才知道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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