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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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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689人看过
导读:1、在主观上,行为人是由中止犯罪的意图。2、客观上,行为人也实际实施了中止犯罪的具体行为,主要是停止犯罪。3、犯罪中止不能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以外,而只能发生在犯罪过错之中。4、必须要是有效的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的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一、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犯罪中止有哪些种类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成立犯罪中止,是因为行为人自己主动的放弃了犯罪,并非是受到意志之外原因而导致犯罪未得逞,也就是我们说的能达目的而不欲。如果实行行为已经终了,此时行为人采取措施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也可以成立中止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要是并没有造成损害的,那么应该对行为人免除处罚。就算是造成了损害,那也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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