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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征收土地政府有执法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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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4069人看过
导读:政府部门其实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在强制征收土地的这件事情上政府部门有绝对的执法权,问题是政府部门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才能强制征收土地,如果征地决定没有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审批,当地政府就开始强制征收的话是违法的。
强制征收土地政府有执法权吗

一、强制征收土地政府有执法权吗?

政府部门有合法手续的话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但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二、国家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政府部门强制征收土地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肯定存在着的,而很多民众发现自家的房子被强制拆下来之后,到哪个政府部门去维权,哪个政府部门都是一种相互推卸的责任,甚至民众都不清楚到底是哪个政府部门给拆掉的,所以,征地拆迁工作还很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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