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孕妇被辞退有多少补偿?

孕妇被辞退有多少补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0120人看过
导读:孕妇被辞退的补偿是支付离职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乘以两倍,本身管用的员工,他们的一个身体健康的话,就需要格外的来进行一个照顾,所以精神方面的话也不能存在这一些问题,如果是被辞退的话,便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肯定是需要补偿的。

孕妇被辞退有多少补偿?

一、孕妇被辞退有多少补偿?

孕妇被辞退的补偿是支付离职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乘以两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二、主动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法院据此判决世纪公司按原工资标准向王某补付工资,同时按王某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负有上述给付义务呢?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因为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一般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劳动者是可以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很长一段时间的,只不过说具体的一个时间方面的限度的话,是要依据当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且这个女性员工来说的话,他们休产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够被辞退。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关系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