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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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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617人看过
导读:包工头本人在工地受伤,一般是不认得工伤的,因为包工头和工地发包人之间是承包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这样就不在工伤保险的调解范围内。包工头受伤,往往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发包人有责任的,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一、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是否属工伤,首先从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4、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力具有用人单位生产所必备的生产要求的性质;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其工伤待遇由发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订立了经济承包合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没有约定,则由其本人负责。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什么?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包工头经常在工地上巡查管理,如果其受伤,往往不在工伤范畴内,其和项目发包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承包关系。当然,包工头会雇佣一定的工人干活,如果工人受伤,则可以认定工伤,没买社保的,由包工头承担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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