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继承声明夫妻共同财产是房产是否存在效力

继承声明夫妻共同财产是房产是否存在效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090人看过
导读:继承声明夫妻共同财产是房产是存在效力的,夫妻双方财产在继承上有着法律上的约定,只要自己满足有关条件,就可以进行问题的处置,不过,如果在具体的遗嘱中的申明房产只是一人的话,那么就不属于共同的财产,自己不能违背法律上的约定进行操作。

继承声明夫妻共同财产是房产是否存在效力

一,继承声明夫妻共同财产是房产是否存在效力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继承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的,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情况,如果在申明中没有明确的表示,那么有关问题的处理就会有着不小的难度,但是在法律上是存在解决的空间,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焦急导致事情丧失合理处理的时间以及方式。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 320次阅读
  • 应明确放弃继承人的基础信息,并清晰叙述其自愿放弃继承。签名确认并标注签署日期。口头放弃需得到当事人认可或通过其他方法证明。已签署笔录可视为放弃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弃权,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需在60日内决定是否接受遗赠,逾期则视为放弃。
    2024-04-01 1016次阅读
  • 2023.03.10 12467次阅读
  • 449次阅读
  •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2024-02-28 995次阅读
  • 2023.03.13 15681次阅读
  • 477次阅读
  •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
    2024-02-21 1372次阅读
  • 2023.03.11 3605次阅读
  • 39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