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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律师在审查批捕后能不能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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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435人看过
导读:案件律师在审查批捕后是不能阅卷的。在检察院做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批准之后,公安机关需要在24小时之内执行逮捕并对其进行审查,这个时间一般是两个月,在两个月之内律师是不没有阅卷的权力的。

案件律师在审查批捕后能不能阅卷?

一、案件律师在审查批捕后能不能阅卷?

有关的律师审查批捕后不能阅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二个月的侦查期限,在二个月内必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

二、相关内容拓展

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二个月的侦查期限,在二个月内必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只有案卷到了检察院,律师才有权利申请查阅卷宗。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犯罪嫌疑人在受到检察院的审查时如果接到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的,公安机关需要及时的进行执行,在公安机关的关押处将会有两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除了公安机关人员之外,律师是没有权力进行阅卷的,两个月时间期限之后经过申请是可以进行阅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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