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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房子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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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362人看过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要到公证处去办理西产公证,而且需要携带着离婚的协议书,这是在协议离婚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如果说是通过诉讼,那么带着法院的判决书就无需办理公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来进行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办理过户的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过户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过户吗?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当代社会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会购买房屋,也有很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之后的一个离婚分割问题,就是必须要将房屋的所有权转归一方所有,在得到判决或者是双方协议完成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的过户手续,其中会涉及到一些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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