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XX在某东平台“苹果授权专卖店”购买平板电脑时,商家售前承诺是“近期全新生产,绝非一年以上库存机”。但李XX收货后却发现是16个月前生产的库存机。此后,他要求退换差价遭拒,平台介入也无法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李XX陷入了维权困境,他找到广东衍章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手此案后,吴逸超律师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步,针对商家“已激活即认可”的抗辩,他指出消费者拆封验货是行使检验权,激活不代表接受库存机,不能成为商家逃避责任的理由;第二步,鉴于此前以“欺诈”主张未获支持,吴逸超律师调整策略,紧扣商家书面承诺,将争议焦点从“是否欺诈”转为“是否违约”,大大降低了举证难度;第三步,律师通过平台调取、沟通记录固定等方式,证实商家承诺与实物不符,平台认定违规的记录成为关键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定,商家明确承诺产品为“近期全新生产”,实际交付的设备生产日期远超合理期限,构成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商家向李XX支付违约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这一判决结果,为李XX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对电商虚假宣传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结合广东地区办案经验,吴逸超律师总结,在处理电商消费纠纷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消费者要及时保留购物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同时,律师应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诉讼策略,降低举证难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也为电商平台“新旧混发”“货不对板”类维权确立了重要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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