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8679人看过
导读: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当然会公开宣判,其实有很多人一度把公开宣判理解成了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民众个人隐私的这些刑事案件绝对不可能向社会各界公开审理过程,但是,等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刑事法庭有义务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宣判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吗?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公开宣判,但不会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

(2)涉及个人隐私;

(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开庭时的年龄);

(4)涉及商业秘密。(司法解释规定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二、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多长时间做出?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如果对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通过以下途径和程序解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公开宣布判决结果是刑事法庭应尽的义务,但在宣判结果当中不会详细陈述本案的一些细节性的问题,毕竟案情事关国家秘密。向社会各界对刑事犯罪活动的判决结果予以公开宣告,为的就是树立法律制度的权威,提醒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